大叔性交女童案上诉得直 监禁12年及2鞭减至监禁1年

(怡保20日讯)一名67岁大叔被控与亡妻当年照顾的10岁女童发生性行为(Amang Seksual Fizikal )及触摸女童,去年遭江沙地庭宣判监禁12年及2鞭;经被告向太平高庭上诉,其刑罚获减至监禁1年。

太平高庭司法专员诺鲁文娜,推翻了江沙地庭在2023年7月11日对育有8名孩子的被告做出的监禁12年及2鞭的判决,惟诺鲁文娜维持地庭判决被告服刑后,规定被告在服刑期间必须接受为期2年的辅导及警方监视。

她强调,高庭未发现地庭的裁决存在任何案情或法律错误,尽管如此,考虑到案件的情况,他们认为先前的判决有些过于严厉。

https://perak.chinapress.com.my/wp-content/uploads/2024/03/court-ip249329pwk-s01.jpg

据她所述,受害者称被告为“Tok Wan”,由于在母亲外出工作后,受害者与两名弟妹是由大叔的妻子代为照顾,他们在搬迁之前,已经在大叔隔壁的家里住了大约10年。

她指出,事发当天,有关女子带受害者丶受害者妹妹及亲戚孩子,前往旧址拿东西,女子收拾东西时,3名孩童外出到邻近的店铺购买冰淇淋。

“女子指受害者因难忍炎热天气要求轿车锁匙,当时发现受害者的脸色变化,且待在家内的受害者看似感到不舒适。”

她在昨天上载到法庭电子系统的判词说,受害者在返家途中告知母亲遭性侵前,突然指憎恨“Tok Wan”及告知“Tok Wan痒”,有关说词获得亲戚孩子支持。

她指出,根据交替控状,年迈的被告在2021年12月28日,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1时20分在高乌某住家性侵女童,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(a)条文(触摸儿童身体的任何部分);罪成者可判监禁20年及鞭笞。

她说,受害者母亲表示,孩子事发后处於受到创伤状态,并且常说憎恨(Benci)字眼,受害者母亲在高乌警局报案时,受害者指有关事件是发生在大叔住家厕所,当时受害者是吃完冰淇淋后前往厕所洗手。

她也指出,被告推开厕所门,为受害者清洗手的举止也显得荒谬。

来源:中国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