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司”污蔑元首 判监5个月罚款8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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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阿都马聂在去年7月11日在怡保地庭被提控,当时不认罪。(档案照)

(怡保27日讯)一名被称为“宗教司”的男子因为在2年前通过手机群组,发送污蔑国家元首的内容,因2项罪名成立,而被怡保地庭判决坐牢5个月和罚款8000令吉。

当被告阿都马聂(63岁)在今天过堂时,改而认罪后,法官阿兹莎阿末即做出上述判决。被告的坐牢日期将从其被逮捕的1月23日算起。无论如何,若有关被称为宗教司的男被告,无法缴付该罚款,将需要添加2个月的坐牢期。

根据首项和次项控状,该育有2名孩子的被告在有意识情况下,被指在怀有伤害他人的意图之下,通过WhatsApp的“soal jawab tasawuf-(sufi) ”,制造和开始传达污蔑元首的内容。

有关讯息是在晚上2022年11月22日8时30分,在中霹雳甘榜巴当波打齐丽10英里被发现。

当局是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(1)(a)条文做出提控,并可在同样的法令之下做出审判。一旦被定罪,可以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,若定罪后重犯,则每天追加1000令吉罚款。

这起案件是由副检察司赛夫艾克玛负责,而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卡查里。

被告是于2023年7月11日在怡保地庭被提控,由于不认罪,以7000令吉和一人担保外释。

来源:星洲